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各地校友会助力母校发展合作条约
为切实有效地长期践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友会的宗旨,根据2023年5月20日母校70周年校庆日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校友会会长牵头邀约,广东、北京、浙江、上海、福建等地校友会负责人参与,共同发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各地校友会助力母校发展的倡议,特制定《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各地校友会助力母校发展合作条约》,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各地校友会线上或线下组织校友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各地校友会负责人作为代表会签后,发动各地校友积极履行如下条约。
一、凡母校老师来各地参与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和办学考察等活动的,当地校友会应在热情接待的基础上,真诚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并积极推荐当地相关领域的相关校友主动对接交流、合作和考察活动。
二、凡母校毕业生来各地择业、就业、创业的,当地校友会应发动校友尽力帮助和支持:
(一)提供择业信息、就业推荐、创业指导;
(二)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校友企业优先选用母校毕业生,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三)尽快将母校毕业生融入到当地校友会大家庭,从生活、工作、思想、心理等多方面给与关心和帮助。
三、凡母校学生来各地校友企业或单位见习、实习的,有关校友应大力支持、周到安排、热情接待、真诚关心、认真指导。
四、各地校友会和广大校友要经常关注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及时提供各项支持和助力:
(一)根据母校的建设和发展需求,组织和发动校友捐款捐物,充实母校的教育发展基金,资助母校的发展项目;
(二)根据母校的人才需求,介绍、推荐当地的优质人才积极应聘母校的招聘岗位;
(三)每年高考招生季,在当地积极配合宣传母校的办学优势、办学特色、办学成效,促使各地更多的考生选报母校。
五、校友企业或单位的研发课题、开发项目,优先向母校发布信息并提供合作意向,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母校的平台和专家团队合作,努力争取双赢的合作成效。
六、本合作条约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在各地的校友会负责人代表当地校友签署(以后新成立的各地校友会可以接龙签署)。各地校友会应积极发动和组织各地校友努力践行本合作条约,以母校的高水平发展为荣,齐心协力支持和帮助母校发展,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